宝马公司声明(摘要)
宝马公司声明(摘要):
马女士于2008年4月11日从顺德购买一台BMW 525Li型轿车,于 2008年7月1日到广东粤宝宝马授权经销商处进行故障检查。鉴于该车在保修期内,广东粤宝立即建议马女士将车留在经销店进行彻底检测维修,同时提供代步车。但是,马女士拒绝接受广东粤宝提出的解决方案,并于2008年7月16日采取了激烈行为。这一事件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宝马公司对此非常重视,特作出以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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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马女士的诉求,宝马公司认为广东粤宝提出的维修并提供代步车的方案符合宝马售后服务政策。
宝马公司对故障给马女士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马女士在问题可以合理解决的情况下仍采取过激行为表示遗憾。对马女士在磋商过程中提出的不合理的高额赔偿要求,我们无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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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公共关系部